姜柠好像听懂了,又好像没听懂,她哼唧着小声问:
“那你喜欢我这颗明珠吗?”
霍绍霆喉结翻涌着。
他的眼眸里,倒映着万物。
——
川流不息的车流滚滚,头顶星河葳蕤,四野人间烟火。
他行走于人行道之间。
能听到有人散步时闲聊的家常,能嗅到街边美食摊贩的饭菜香味,也能收获到路人好奇但善意的眼神。
在霍绍霆先前的人生里,无论做什么事都是来去匆匆,他极少能有时间能把心静下来行走于这滚滚世间,因为他清楚他是霍绍霆,却也不仅仅只是霍绍霆,他稍有行差踏错,等待他的都可能会是万劫不复。
太多狼子野心的人盯着他。
他肩上背负的东西太重。
所以他不停歇。
一直,冷酷无情,倨傲淡漠。
直到前段时间他发生了那场意外,他终于从那像是被上了发条的匆忙人生里分出一部分心神,得以能慢下脚步来观察并享受这个他觉得无趣的世界。
然后他就发现其实也不错。
他先前总觉得有些事情没必要做,有些羁绊更无需留,因为浪费时间,因为可能会被琐碎的尘世给蒙上一层尘埃。
脏了,就又得再伸手去拂。
麻烦。
但在现在,他背着姜柠缓慢地往家的方向走的时候,他却突然觉得先前他看着就觉得无趣的世界,好像都随着他背上的人而跟着变得鲜活明晚。
甚至被风扬起的尘埃也好像带着温柔的气息,落在他身上的时候,他首先想的并不是要费劲地伸手去将其拂掉,而是在心底小小惊叹了声。
想到:这才对。
毕竟他行走于尘世间,身上就该是有点尘埃的。
……
所以面对姜柠的询问,霍绍霆脚步沉稳,嗓音却清朗坚定:“我并不是因为你是明珠才喜欢你,是因为喜欢了你,所以你在我眼里,才是明珠。”
他是霍绍霆,这些年来混迹功利场中,见过的璀璨繁星,不说一万也有八千,可那些所谓的璀璨繁星,在他的眼里却跟路边到处可见的石头砖瓦没什么本质上的区别。
他从未见过什么明珠。
直到。
遇到姜柠。
……
姜柠像是被哄到了,嘻嘻笑起来也没有再挑刺找事了,等到霍绍霆又走过一个红绿灯路口后就听到她均匀冗长的呼吸。
睡着了?
霍绍霆惊诧于她的心大,却也没有再折腾她,回到家里后在笨拙地帮她卸了妆洗了手脚后,才把她塞进了温暖的被窝。
回到房间后,秦正的消息也发送过来了,他简单浏览了下,揉了揉眉心。
而随即,唐溪山的电话就打了过来,嘻嘻地笑说:“三哥,我刚刚还顺路黑进去了那家店的系统,发现三嫂在那家店里购买了两条领带。”
霍绍霆已经猜到,所以只兴致缺缺地说了句知道。
“但是三嫂只送给了三哥你一条领带吧,另一条——”
霍绍霆漫不经心道:“送给成岭了。”
啊。
成岭。
三哥的情敌。
但这语气怎么听起来这么平静呢?
“三哥,我觉得这事可能有误会,三嫂可能不知道送男人领带是什么意思,你要是不舒服的话……”
“我的确不舒服。”霍绍霆也没有藏着掖着,他坦然承认了,又在唐溪山讪讪不知道怎么接话时,问:“她送给成岭的那条领带多少钱?”
“一千九。”
“送我的领带多少钱?”
“快三千。”
“所以——”霍绍霆话音又重新染上了几分愉悦轻松,“在她心里,我的份量还会要比成岭重一点,否则也不至于送我的领带比送他的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