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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2章(第1页)

平行BE(五)

“孟晓。”赵国英突然叫她。

“……啊?”孟晓回他。

“刚才的话你什么回答?”赵国英问。

“……”这个,他刚才说什么话了吗?还是自己跑神没听见?

她没听,赵国英肯定,生平第一次有人敢跑神跑到不知道他在说什么,而赵国英居然没觉得她烦,又耐心的说了一遍。

“我说,我的年假还没消,明天带你出去玩几天。”问话很直接,基本上就是问“你明天跟我出去过夜”的意思,和晚上那句“我当你男人”有着异曲同工的妙处。

孟晓还没回,赵国英喝了一口啤酒,继续说:“我工作比较特殊,现在没事能带着你出去玩几天,过一段时间忙起来,你不能生气,有空还得给我送饭。”

大概就是我现在付出,你以后要报答的意思。

可是,她好像什么都没说,也没说要去吧?

之前赵妈说她这个儿子说话得罪人,所以相亲总失败,看来是有原因的。

“孟晓,我是男人,问话就是一遍,你明天要是不同意就别在门口出现,我以后都不会再打扰你。”他没有死缠烂打的习惯,人家不愿意不会再到人家面前去讨嫌。

“你若是愿意跟我去,以后我就是你男人,你安心跟着我过日子,我保证你跟着我,不会亏待你一分一毫。”赵国英低沉的声音从电话的外放声中传出来,他和杨易有着绝对的不同,他比他成熟,比他的情绪更稳定。

没有“我喜欢你”“我要照顾你一辈子”那种虚无的诺言,只有很简单的对生活的要求。

他对她的要求很务实,给他做饭洗衣服,照顾他生活起居。

她除了画画,也只会做饭洗衣服,连最简单的吃喝玩都找不到地方。

今天在商场里,赵国英面容英俊,即使穿着便服也改不了他的气质出众,孟晓透过装饰物的反射,才知道自己有多土,她甚至不如路过的女孩精致,她们至少还知道换条裙子,踩着高跟鞋来凸显自己的青春靓丽。

她呢?

洗的发白的旧T恤,牛仔裤和一双25块钱的黑色帆布鞋。她和商场的镁光灯格格不入,它们也不能照亮她的美,她像刚进城的大傻。

孟晓没回答,挂了电话却睡不着,趴在窗户上看外面的景色,除了必须照明用的昏黄灯光,什么都没有,她住的位置看不见地标塔,所以住的都是无名之辈,或者被年龄淘汰的老爷爷奶奶。

明天去或不去都是困难的选择。

……

清晨,孟晓换了比较新的短袖,是那种薄薄的小碎花样式,看起来比昨天好了许多,手里提着一个小行李袋,装着她几件简单的衣服。

赵国英说出去几天,但是又没说是去哪里,所以她得准备几件备用衣服,薄的厚的都有。

刚走出小区大门,就看见赵国英那辆黑色吉普车停在路对面,看见她出来,赵国英立刻下来接她。

他换了件灰色的polo杉,比昨天的警服休闲随意许多。

接过孟晓手中的袋子,赵国英明显比昨天开心,带着她来到车旁边,先打开后座的门,把袋子放进去,再把后座的东西给孟晓拿出来。

一捧鲜红的玫瑰花,今早上新鲜摘下,上面还有圆润的露珠。

“我也就会这点招,喜不喜欢都得喜欢。”赵国英低声说:“地标塔咱买不起,玫瑰花还是可以让你拥有。”

孟晓抱着花,很喜欢。

这是她第一次收花,以前和杨易在一起,他没有买过给她,即使她过生日也没有。

总是因为穷,也因为她作为女方,开口要花就变了味儿。

所以,她没要,他就没给过。

“很喜欢。”孟晓跟着他上车,坐在副驾上,车一路开上高速也没舍得把花放下,抱着看了许久。

“你那没出息的样子,以后逢年过节多给你买几次。”赵国英看不过眼,张口笑她没出息,现在的女孩子收花已经是家常便饭,但凡有个什么事儿,都有人送花。

所以孟晓这稀罕样,在赵国英看来很稀罕。

孟晓却摇了摇头,道:“不要了,很贵的,又养不了几天就枯萎了,以后别买了,划不来。”

一束花最便宜的都得上百,赵国英这一束看着都不便宜,几百块钱就看几天,确实可惜。

赵国英没再说,他现在完全可以感受到,他妈为什么满眼看上孟晓了。

就是瘦了点,得盯着她多吃几碗饭。

“喜欢什么地方,热闹繁华一点还是幽静清雅一点?有没有特别想去的地方?”赵国英问道,他是临时起意出来玩,所以也没有目的地,现在问她还来得及。

这个孟晓也不知道,正想说她都可以,但是看赵国英睁眼的样子又把话咽了下去,弱弱的说:“吃海鲜便宜的地方。”

这个算务实了吧?她就吃海鲜这一个爱好。

但是海鲜全国各地都可以吃,所以等于没说。

“好。”赵国英打开导航,去了火锅出名的城市。

全程路程有十二个小时,意味着他们要在高速上待十二个小时,孟晓看着导航路程,问道:“这也太远了,我们就近不好吗?开车久了对身体不好。”

这一场下来要到晚上才能到,而且得在高速上待十二个小时,他受得了她也受不了。

“没关系,我还有十天休息时间,等在那里玩够了,我们开车从城里走慢慢回来。”赵国英没有改行程,道:“这下你有十二个小时想要去哪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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