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从被任命为神机营的负责人之后,他就对自己的发明痴迷不已,每天都在想办法制造出更强大的武器。
罗通双眼通红,披头散发,一副几天几夜没睡的样子,但是一脸的兴奋。
“李兄,你要打造的东西,已经完成了!”
“真的!”
此言一出,李想顿时激动的站起身来。
“那是当然,这是我请的那么好。”
李想让他做的,就是一盏“孔明灯”。
他向阿史那如烟保证,将来一定会亲自带她去天上一趟。
虽然她在背后捅刀子,险些丢了性命,但李想对她却没有任何怨恨。
说到底,双方都是为了各自的种族,都是为了族人着想,到了最后,她放弃了追击,可见她并非那么绝情,从这一点上来说,两人并无仇怨。
以她一介女子之身,执掌突厥,其中的艰难可想而知。
双方相爱,但他知道,这个世界上,没有人会接受这段感情,所以,他只能履行自己的承诺。
当然,他也想看看,如果真能成功的话,那该有多好。
故而,他在回来的第一时间,便绘制出了一张图纸,让罗通将其研制出来。
热气球是一种比较简单的东西,孔明灯的原理与热气球差不多,都是利用热气的浮力,将一个圆球送上天空。
唯一的区别,就是材料和燃料不一样。
但是这并不能阻止大唐人的智慧,在罗通的带领下,经过十天的努力,终于完成了热气球的制造!
李想听完之后,整个人都惊呆了,这小子简直就是个天才啊!
“走,过去瞧瞧!”
就在李想准备离开的时候,云香儿端着一把马齿苋从厨房里走了出来。
“你去哪啊?”
李想犹豫了一下,还是走上前去,握住了她的玉手。
“今天是个好天气,我带你去踏青!”
云香儿嘻嘻一笑,道:“现在都日落时分了,我们去哪里玩,我们明天再去。”
“正是时候!”
李想也不等她回答,走到书房,叫上武媚娘,还有郑雪晴,三人便出了房间。
马车行驶在宽阔的街道上,看着长安城里熙熙攘攘的人群,似乎在宣告着这个季节的勃勃生机。
大街上行走的行人很多,看到这一幕纷纷让开一条路,眼中都露出敬畏之色。
现在,所有人都知道,大唐取得了一场伟大的胜利。
然而,当人们看到那熟悉的旌旗,以及马车上那道清秀的身影时,却是有人激动的挥了挥手,高呼道:“燕王!是燕王!”
这一嗓子喊出来,顿时引得周围的百姓们齐齐行动起来,疯了一样的往前冲。
燕王亲征,于万军之阵中,生擒突厥可汗!
这个故事,他们已经听过无数次说书人讲过无数次,对这位小王爷,更是充满了敬畏,如今见到真人,怎能不激动。
看着蜂拥而来的众人,侍卫们并没有喝斥,而是将马车团团围住。
听到喊声,李想从车厢里探出头来,看到众人热情的样子,他也笑着挥了挥手。
“燕王,你要去哪里?
有人鼓起勇气问道。
李想与那些王公贵族不同,非常平易近人,他所住的“王府”,依旧是云家巷那间小小的院落,虽然依旧有侍卫守护,但对于百信来说,这已经是非常亲民了。
这位平民出身的王爷,在百姓中很受欢迎。
李世民微微一怔()(),满朝文武之中[(.)]$$()(),
杀颉利的声音最大()(),
毕竟这可是突厥汗国的可汗()(),
杀了颉利,对于大唐来说,也是一种莫大的荣耀。
何况自武德年间起,突厥人年年侵疆,杀颉利,既可抚慰边民,又可鼓舞边军士气。
但李想却觉得,这件事不能做。
“说说看。”
李想道:“儿臣以为,颉利非但不该杀,反而应该封他为侯!”
李世民心中一惊,如果自己真的这么做了,恐怕朝堂上的非议会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