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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试演?(第1页)

梁娇阴沉着脸,眼中情绪复杂。

有震惊、愤怒、屈辱、难过、与自嘲。

这是沈馨媛最喜欢的香水味,她与薄文砚在一起的时候家里常备。

梁娇是不喜欢用香的。

她出生贫民窟,整天能找到洗澡的地方都谢天谢地了,哪里还会记得喷香水?

梁娇不是做回了自己吗?

不久前还言之凿凿对薄文砚说,她要自由。

结果不知什么时候,下意识买了一瓶白月光的香水放在床头。

闻着那窒息的玫瑰花味,梁娇终于不能再自欺欺人了。

包厢里薄文砚的模样在她脑中回放。

男人抱住她、不可一世地宣布,她是他的女人。

与薄文砚之前的回忆也接连潮水般涌来。

梁娇在十六岁的时候跟了薄文砚。

十六岁以前的她生活在贫民窟,母亲是站街女,父亲是赌棍酒鬼。

每天的日常就是跟野狗抢饭吃,以及为争睡觉的地盘大打出手、当街叫骂。

直到有一天,薄文砚无意看见了她。

靠着与薄文砚刚出国留学的白月光七分相似的脸蛋,梁娇进入豪门,换上新衣服吃干净的菜肴,还能读书、认字。

薄文砚给了梁娇新生,她不可能不会爱上他。

就算她知道,这“新生”建立在替身人偶上,也甘之如饴。

很快六年时间过去,也就是三年前,梁娇二十二岁。

那一年,薄文砚的白月光初恋,沈馨媛回国。

梁娇没想到,正主一回家,她这个假货就被退货。

她曾经以为,六年相依相偎,她与薄文砚是有感情的。

可是薄文砚结束合同时的冷漠告诉她,一切都是她想多了。

对于薄文砚来讲,梁娇就是个下贱的乞丐。

召之即来挥之即去。

所以从那天起,梁娇走了,离开薄家另寻出路。

到现在,整整三年,她都没有再想起过薄文砚。

如果不是今天突然碰面,梁娇会以为自己永远脱离了那男人,薄文砚这辈子只会存在于她记忆之中。

可现在——

“……呵,我也是犯贱。”

梁娇没忍住骂了自己一句。

好吧,她承认,她对薄文砚骂得再厉害,装得再坚强,在看见薄文砚出现的那一瞬间,她开心过。

她……直到现在,还对那个男人心动。

梁娇抹了抹脸上不知何时流出的泪,长叹一口气。

“心动又有这么用?我是真的不要一点尊严了才会回去找他,我是人,不是狗!”

梁娇气愤喃喃。

“也不对啊,沈馨媛不是还在国内吗?他有正主天天快活,为什么要来找我?”

没人能猜得到薄大少的心思,梁娇也不明白。

但她知晓,那个男人绝对不会是来挽留她的。

“算了,不想了。”

就算要挽留,现在的梁娇不再是青春期的孩子,不可能会同意再当替身。

她找来拖把收拾地面,把香水瓶全都打包扔走。

等房间里再也没玫瑰花香,才堪堪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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